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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社会法制委员会
法院、检察院、公安分局、司法局、民政局、民族宗教局、劳动和社会保障局、监察局、审计局、工会、妇联、团委、信访局、残联。
二、经济科技委员会
计经委、煤炭局、科技局、科协、财政局、物价局、农林局、环保局、建委、国地资源管理局、统计局、工商联、国税分局、地税分局、工商分局、交通分局、邮电分局、粮食分局、金融系统、文指办。
三、文教卫生委员会
文体局、教育局、卫生局、计生委。
四、文史资料委员会
区委办、人大办、政府办、政协办、档案局。
五、学习三胞联谊委员会
宣传部、统战部、党校、政府办。
六、提案委员会
区委办、人大办、政府办及各提案办理单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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